《办好经济特区,增加对外开放城市》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41: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527页(1574字)

是邓小平视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回京后于1984年2月24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的一部分。

早在建国前后,毛泽东就曾明确提出新中国要与外国进行经济交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提出和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1980年4月,邓小平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首先提出在中国建立经济特区。同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特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设置经济特区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在我国没有先例可鉴。在世界范围内,虽然也有一些类似形式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等,但其性质和任务显然是不相同的。

因此,能否走出、走好建设经济特区的新路子,还需要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努力的探索。同时也需要根据实践及时地总结经验和作出新的指导。

1984年1月24日至29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两经济特区,并为深圳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为珠海特区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2月1日,邓小平同广州军民共度春节;同月7日至10日,视察福建厦门市和正在建设中的厦门经济特区,并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15日,视察上海宝山钢铁总厂,题词:“掌握新技术,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新”。邓小平在2月24日的谈话中进一步阐发了有关的思想,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明确指出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的指导思想不是收,而是放。

我国建立经济特区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和措施是正确的。深圳的建设速度相当快,其中口更快,原因就是给了他们一点权力,500万美元以下的开支可以自己作主。他们的口号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深圳盖房子,几天就是一层,一幢大楼没有多少天就盖起来了。在短短的几年中,深圳已呈现出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第二,分析指出经济特区是一个多方面的窗口。特区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

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第三,具体提出扩大经济特区和增加对外开放城市的问题。

厦门特区地方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这样就能更多地吸收华侨资金和外国人投资,就能把周围地区带动起来,使整个福建省的经济活跃起来。

厦门特区不叫自由港,但可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这样做肯定益处很大。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

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第四,进一步提出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发展与全国经济发展的关系。有位日本朋友曾对中国发展经济如何着手提了两点建议:一是要先把交通、通讯搞起来,这是经济发展的起点;二是建议实行高收入高消费的政策。

这一点在我国情况有所不同,现在没有条件实行高收入高消费的政策。但如果将来沿海的特区搞好了,经济发展了,有了条件,收入就可以高一点,消费就可以增加一点,这是合乎发展规律的。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是个大政策。

邓小平的谈话充分肯定了党中央关于建立经济特区的重大决策,肯定了几年来经济特区建设者们的艰辛劳动,深刻阐发了建立经济特区的客观依据和重大意义,果断地提出进一步加快经济特区建设步伐的新设想,从而体现了克思主义者既尊重客观事实,又敢于开拓创新的胆识和气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其后,党中央先后决定开放14个沿海城市和海南岛,开放珠江三角洲及厦、漳、泉3个地区。这些重大的措施和步骤,都与邓小平的有关思想和指导密不可分,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这篇谈话,是对改革开放经验的科学总结,同时又是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再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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