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6: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39页(312字)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公布施行,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修正公布施行。

共15条。主要内容: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资企业的注册董事,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法律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合资企业利润的分配;合营企业的合营年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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