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9: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46页(241字)

1982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同年8月9日公布施行。

共22条。主要规定:登记范围是国营工商业、合作社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等;登记主管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只准登记和使用一个名称;开办工商企业,应办理申请和开业登记,并提交文件副本;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例规定的,应核准登记,发给筹建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工商企业一经登记,其权利就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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