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59: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47页(399字)

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共16章118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三章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第四章出资方式,第五章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第六章引进技术,第七章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第八章计划、购买与销售,第九章税务,第十章外汇管理,第十一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二章职工,第十三章工会,第十四章期限、解散与清算,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十六章附则。

为便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实施而制定。主要内容:合资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经营中的各项活动严格依照根据中国法律制订的条件、程序、规定和期限等行事;应按有关中国法律缴纳各种税款,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等。

1986年1月15日国务院对本条例第一百条有关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的内容进行修订。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又对本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款有关汇兑损益的内容作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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