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2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763页(1102字)

【介绍】:

1898年生,湖南宁乡人。

中国杰出的革命家、政治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于苏联莫斯科学习。1922年回国,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委员、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参加领导粤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5年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

在上海、广州、武汉参加领导五卅运动及省港大罢工和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大革命失败后,他先后在河北、上海、东北从事党的秘密工作。

1930年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对当时中共党内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进行抵制。1932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领导职工运动,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1934年参加长征,任红八、红五军团中央代表和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1936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坚定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

抗日战争爆发后,领导了开创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8年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开创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41年后,任新四军政委、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兼华中军分会书记。

1943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修改党章的报告,并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的概括和系统的论述。1947年春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7月,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参与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和外交等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他是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在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

他是中共第五至第八届中央委员,是第六届至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上当选为副主席。

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错误批判,并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予以彻底平反并恢复名誉。

其主要着作收入《刘少奇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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