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三个“三角区”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41: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22页(460字)

为适应改革开放需要,1985年国务院批准将3个三角区开辟成沿海开放区。

1985年1月25日至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发区的指示精神,着重讨论如何落实的问题。会议认为,把这几个地区开辟为经济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不但可以加快沿海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带动内地,使内地和沿海的优势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座谈会强调三角洲地区应建立以外向型为主的经济,按贸、工、农为序来安排生产,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动,调整商品的生产销售,多出口,多创汇。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指出这是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又一重要步骤,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决策。后来的实践表明,开放3个三角地区,对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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