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58页(489字)

国务院主管全国冶金工业的职能部门。

1956年5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冶金工业的方针、政策,拟定冶金工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编制冶金工业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督促冶金单位执行国家计划;审查冶金地质矿产资源勘探报告,组织实施冶金工业资源、能源与“三废”的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冶金装备的管理,制造部分冶金专业设备;组织冶金工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冶金工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活动;研究提出冶金工业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冶金工业生产建设的安全、卫生、环境规划工作;管理冶金行业的高等、中等院校等。其主要任务是: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全国冶金工业的生产建设等各项工作。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利用我国资源条件,发展冶金工业,加强冶金科技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适用冶金的产品,适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下设主要机构有:办公厅、政策研究室、计划司、钢铁生产技术司、安全环保司、基本建设局、地质局、企业管理局、机械动力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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