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3: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61页(643字)

国务院主管国家林业工作的专门机构。

1949年10月设立,初称林垦部,1951年改现名,1970年撤销,1975年与农业部合并为农林部,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重设。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负责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国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组织指导全国的林政管理和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全国的国营林场和林业工作站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管理森林武装部队的业务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负责全国野生动物和木本植物资源的管理;检查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特大案件;负责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和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编制林业建设的物资供应计划;负责组织提报统配木料的分配资源,参与协调统配木材的分配和调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林业的产品价格、税收信贷等调节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国性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国的林业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林业系统高等院校、统筹林业人材的培养和教育;管理林业涉外事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管理部机关干部和部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指导林业行业的劳动、工资等改革工作。其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司、外事司、人事劳动司、行政司、教育宣传司、资源和林政管理司、造林经管司、公安局、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森林工业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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