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5: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64页(724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

1949年10月设立,1975年曾撤销,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重建。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令规定的范围审判某些第一审案件;审判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审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核准死刑案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其内部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等。

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海事、铁路运输等专门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等各项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将率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续全面加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有: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李秀峰、江华、郑天翔、任建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