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部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55: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862页(488字)

简称“广电部”。

国务院主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职能机构。1985年由广播电视局与电影局合并而设。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生产;负责管理全国范围的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拟定和健全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协调中央和地方在事业建设方面的有关事宜;审批全国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厂的建立和撤销,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发射功率,发放或撤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工作分工,协同文化出版部门管理音像出版发行工作;管理全国有线电视和卫星节目的收录事务;管理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科研工作,做好技术开发、基本建设、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管理部属高等院校,有计划、高质量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管理部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事宜;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涉外工作及技术交流。

其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厅、总编室、电影事业管理局、人事司、计划财务司、技术司、外事司、政策法规司、教育司、地方宣传管理司、保卫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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