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22:22: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07页(1290字)

所谓宏观经济调控,就是以国家为主体,从社会偏好和长远利益出发,运用各种宏观经济调节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和总量进行的管理、调节和控制。

对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宏观经济调控既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实现形式,也是整个经济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宏观经济调控所运用的调控手段包含着国家的计划指导和调节:其基本目标是为了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利益相对协调。

宏观经济调控既不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及计划调节,更不同于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商品生产消除后的计划调节。

计划调节有两种不同的历史形态,一种是以社会直接占有为基础的产品经济的计划调节;另一种是以多元经济主体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计划调节。只有后者才同时表现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是凌驾于独立生产者之上具有社会经济职能的国家,调控的直接对象是可以影响市场信号的可控经济变量,调控的基本方式是以市场为中介,在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建立间接的联系。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一开始就具有间接的性质。宏观经济调控是一切社会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形式所共有的,因而也是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所共有。

只有程度和方式的区别,没有本质的区别。

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化和商品经济形式的客观要求和直接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者之间便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使社会经济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社会经济趋向一体化。

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既分工又协作,相互密切依赖,彼此相互影响,通过纵向横向联系,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网络。但是,在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多元化的利益关系和经济主体。这样,在生产社会化和经济一体化同多元化的经济主体之间就会发生矛盾。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波及其他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

这是社会化商品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矛盾。为了既不根本改变现存经济关系,又同生产社会化相适应,凌驾于各经济主体之上的国家就必须以社会的方式对整个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同时,按照社会需要的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优化资源配置,是任何社会化生产的共同要求。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经济主体是直接根据市场信息自主决策,经济活动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这就会造成与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优化资源配置的矛盾。为克服这种矛盾,使各个部门、环节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及时调整各种比例关系,也必须以国家为主体,对宏观经济进行有效调控。

另外,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在以市场经济为运行总体的商品经济形式下,一方面,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差别,必然会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的富裕程度较高;另一方面,为了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尽快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也必须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

但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共同富裕。这就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通过计划手段,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处理好各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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