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学论》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48:29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346页(717字)

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主要代表作之一。

此书于1632年用捷克文写成,1738年译成拉丁文,同时作补充修改。按夸美纽斯的解释,教学论的意思是指“教学的艺术”,而“大教学论”则要阐明“将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

全书正文共有33章。

其中第1章至第9章论述了人生和教育的目的、作用,提出了普及教育的主张;第10章至14章论述了改革旧教育、设立新学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提出了“教育适应性”原理;第15章至19章讲教学的理论,提出教与学的一般原则;第20章至25章分别叙述科学、艺术、语文、宗教等各科的教学法;第26章论述学校的纪律;第27章至32章制订全国统一的学校制度以及各级学校的基本方案;第33章述及教育理想应具备的条件。总体而言,此书述及的内容包括:1.教育目的论。夸美纽斯认为教育目的是为了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和谐相处,教育是作为手段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其教育目的还具有宗教性,他处处将皈依神性作为教育的最高理想。其教育目的论是世俗性和宗教性的综合体。

2.普及教育论。他响亮地提出普及教育的口号,主张各阶层的人都有权享受教育。3.学校改革论。认为学校是普及教育的场所,但当时的学校“不是为整个社会设立的,而只是为富人设立的”。

因而主张改革学校教育,制订了组织学校工作的一系列制度。4.泛智教育论。夸美纽斯所设想的教育内容极其广泛,包括认识事物、行动熟练、语言优美。5.教学原则论。他总结了5大原则,其中包括许多教学规则与方法。6.分科教学论。

提出了5种学科的教学法,科学、艺术、语文、道德教学法及灌输虔信的方法。《大教学论》是近代西方第一部系统的教育学论着,有较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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