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52:5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359页(857字)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和他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人们有各种各样的义务,如政治义务、法律义务、道德义务等。其中道德义务是最基本的道德范畴之一,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意识到的、自愿承担的对社会、集体或他人在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关于道德义务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伦理学史上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宗教伦理学从神的意志方面来规定道德义务的本质,把它说成是神赋予人的神圣使命;康德义务论伦理学从自律的角度来理解道德义务,认为道德义务是先天综合的、自明自证的、至高无上的绝对命令;幸福主义伦理学虽然认识到了道德义务的他律性,但不懂得这种他律性的真正本质,把它界定为人的自然欲望。

克思主义伦理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科学地揭示了道德义务的本质。

认为,道德义务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它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人们主观上的反映,其客观基础是一定的道德关系及社会、他人对个体的道德要求,对个体的行为有约束作用,表现出他律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高度的道德责任感,是人们主观上的自觉意识和内心的自愿要求,表现出自律性的特点。因此,道德义务是主观与客观、自律性与他律性的辩证统一,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自觉,体现着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要求对待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积极态度。

与政治义务、法律义务相比较,道德义务有两个基本特征:1.不是强制性义务,而是基于人们对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和深厚感情的自觉自愿履行的义务。2.履行道德义务不以获得某种对应的权利或报偿为前提和动机,而是一种出于道德责任感的不包含有任何个人企图和打算的无私的奉献。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是很多的,这些义务可以根据其重要性程度划分出高低等级和先后次序。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对社会、国家、阶级的道德义务要高于或先于对小团体、家庭、朋友、自己的道德义务,当它们发生冲突时,后者应该服从前者。在社会主义中国,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认真地、诚实地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以不断完善个人道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