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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资外资金融机构上海办事处

书籍:上海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08:06:44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词典》第181页(307字)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自1982年12月8日批准2家外资金融机构设立上海办事处以来,到目前已有32家,分别为:日本19家,法国5家,美国3家,意大利2家,瑞典、比利时、大开曼群岛各1家。

根据1983年2月1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侨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常驻代表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直接盈利的工作,不得从事任何直接盈利的业务活动。”几年来,侨资、外资金融机构上海办事处在加强联络、促进直接投资、代客投资、媒介国外同业与上海金融机构的联系、交往和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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