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34页(716字)
【生卒】:993—1059
【介绍】:
字翼之,世称安定先生。
泰州海陵(今江苏泰县)人。北宋时期着名的学者、教育家。他少时家境清贫,刻苦好学,13岁读完儒家主要经典。
青年时代曾远游泰山读书,十年不归,潜心学问。
学成归来,在家乡设坊授经,远近驰名。43岁调任苏州郡学教授,50岁任湖州州学教授,60岁任国子监直讲,并主持太学。因其教学有方,各地青年纷纷慕名而至,一时学舍不能客,旁听而充之。67岁因病辞职,南返杭州休养。
他一生从教30余年,培养学生1700余人,并创立“苏湖教法”,在中国教育史上很有影响。首先,他极重视学校教育,认为学校乃造就人才之本。
他指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材,成天下之材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在学校。”其次,他针对当时教育的弊端,如埋头名物训诂、崇尚俘华文辞、追求利禄仕宦等不良的学风和士风,提出了“明体达用”的教育目的。他进而要求士子走出书斋,增广见闻,“学以致用”。再次,他勇于改革,不断探新,创立了“分斋教学”和主副科的制度。在湖州州学任教时,曾立“经义”与“治事”两斋。经义斋主要是培养从事政、法、刑、教等方面的文职官吏。
治事斋又分治民、讲武、堰水、历算诸科,要求每生选学一主科,同时兼选一个或几个副科,以培养具有专业技术的管理人才。另外,在教学原则和方法上使因材施教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同时还创立了自学辅导、直观教学、游戏教学、考察游历等许多别开生面的方法。最后,在为师之道方面他提出的基本主张是:教师视诸生为子弟,以身先之,从严率众,至诚感人。总之,胡瑗创立的“苏湖教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要革新意义,是我国古代教育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份珍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