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辰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56页(733字)
【生卒】:1119—1176
【介绍】:
初名洋,高宗于殿上御策时赐名应辰,字圣锡,信州玉山(今江西玉山)人,人称玉山先生。绍兴五年中进士第一,后历任镇东军签判、秘书省正字、敷文阁直学士、四川制置使、成都知府、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并侍读。少受业于喻樗,后师从张九成,与吕本中、胡安国、吕祖谦、张栻友善。
在哲学上,他宣扬“天人协应”的观点,主张以畏天爱民为本,他说:“爱民乃所以畏天也,未有不得乎天而可以成天下之务,亦未有不得乎民而能得乎天也。
”(《论爱民六事疏》)在天人关系方面,他宣扬天对人事的决定作用,人应该听天由命,他说:“祸福得丧,在天而不在人,我何怨?是非毁誉,在人而在我,又何尤?唯行法以俟命,推诚以待物。”(《答徐汉英》)在认识论方面,他重视人的神和心的决定作用,轻视人的耳目感官所感觉到的直接经验,认为人的耳目只有接触事物才能发生感觉,而人的精神及心思则不受任何限制,可以任意骋驰,他说:“思之则得,索之则至。”“非天下至神,有不足以名之矣。故扬子曰:神在所潜而已。
潜天而天,潜地而地,至圣贤与众人之所同,亦未始有古今之异也。
”(《潜斋记》)在他看来,天下万物都是为实现人的神、心而存在,而人的神、心则可以不受万物的支配,“凡天下之物,莫非为吾之资,至于侵润厌饫,豁然开朗,卓然独立,而自然诸我,则天下之物,亦莫非为我之用,措之于身而安,施之于天下国家而宜,感格天地,发育万物,皆自然之符,而无待于外者,盖有其本矣。”(同上)这个“本”就是人的神与心。可见,汪应辰的哲学思想是由信天而信人的神和心,即由客观唯心主义过渡到主观唯心主义。
他的着作有《文定集》24卷,《宋史》卷387有传。(高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