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246页(1413字)
【生卒】:1723—1777
【介绍】:
字东原。
安徽休宁隆阜(今屯溪市)人。清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教育家。在教育思想方面,他首先针对学校干篇一律的用程朱理学培养学生,提出了尖锐批评。他认为,这种教育只能造就“以法杀人”的酷吏,或“以理杀人”的迂儒。他主张学校教育应培养“体民情,遂民欲”、心怀“真理”的“贤人”。这种人有三大特点:一是有知识、有智慧,能“解蔽”、“明理”的人。
二是有道德,仁而不私,“行事”能“得其平”的人。三是有勇气、有毅力,当行则行、当为则为,不“奴于入”而自强不息的人。
其次,他在教育内容方面提出了以经学教育代替理学教育、用实用科学补救宋儒教育之空疏的主张。
他认为,自汉以来的历代教育虽然都重视“六经”,但他们均未能获得圣人之道。
因此,他主张教育与研究应“回到经文”,即“以《六经》、孔、孟之旨,还之《六经》、孔、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兴学养育人才的目的。
他说:“夫士不通经,则材不纯,识不粹,不足以适于化理。故用经义选士者,欲其通经,通经欲纯粹其材识,然后俾之为化理斯民,克敬其事,供其职。”他努力钻研并讲授自然科学,是为了提倡实用科学,以补救宋明理学教育的空疏。
他指出,“经之难明者,尚有若干事”,诸如天文、算学、舆地之类,若不懂这些科学知识,则经典上所讲的东西,就不能精审识断。
所以,治经教经者,不可不学,不可不讲。再次,他在教学思想方面强调“明理解蔽”。
指出人之所以会犯错误,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受着种种的蒙蔽,使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不能统一。解决的办法是不断学习,使人“明理”。
他认为,学习就是使主观个体与客观外界统一的认识过程,只有通过学习才能逐渐少蔽或无蔽,达到“明理”。他还认为,人通过学习之所以能够“明理”,是因为“理”就是客观事物的必然,“理非他,盖其必然也”;“必然者,天地之常”,即客观事物的规律。
教人学习,就是使学者皆知有“天地之常”,然后“由其常”去行事。他说:“天下之教也,一于常”,“君子之教也,以天下之大共”。
这里所说的“常”、“大共”、“必然”、“理”,是一个涵义,即“实体实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不难看出,他提出“明理解蔽”的教学理论,是以朴素的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础的,是符合唯物主义认识论的。
另外,他在道德教育方面提倡“强恕去私”。
这一主张,与理学家的“存天理,去人欲”不同。理学家把“人欲”视为一切罪恶的根源;他则认为,人的物质和精神欲望恰恰是道德的基础,“使其无欲,必不仁矣”。因为欲望能促进人们努力向上,并追求事物和道德的真理。
他说:“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他进而指出,欲望的过失不在于有,而在于“私”。“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这就把“欲”与“私”区别开了,提倡“去私”而不是“去欲”。怎样做才能“去私”呢?他提出“去私莫如强恕”。
所谓“强恕”,他根据自己多年教育学生的经验,解释为立身不苟和待人无憾。很显然,这是对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扩而大之,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儒家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发展。
戴震一生着作甚多,经后人刊于《安徽丛书》,称《戴东原先生全集》,共22种,104卷。另有《戴东原文集》12卷,附有段玉裁所撰《戴东原先生年谱》及洪榜《戴先生行状》。其中《孟子字义疏证》、《原善》等,是他极重要的哲学和教育理论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