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362页(263字)
《黄帝四经》篇名,《经法》第一节。
阐述“道生法”的理论和以法治国的思想。提出“道生法”的命题,赋予法令制度以普遍性意义。
主张审合刑名,循名责实,分清是非黑白,慎赏明罚。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自然的度,用法度审定是非,就符合自然的度,称为天当。
要求去私而立公,站在国家立场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认为逆顺死生皆由事物内在本质所决定,根据事物的性质,就可确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名刑已定,物自为正。”通篇以刑名之说加以贯穿,与《鹖冠子》、《韩非子》诸书多有相通之处,道论则本于《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