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反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3:11:17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393页(650字)
《韩非子》中的篇名。
本篇论述了社会上6种反常的现象,故以“六反”为篇名。韩非认为,那些畏死远难、在战场上投降败逃的人是“降北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社会舆论却誉称他们为“贵生之士”;那些宣扬私学、触犯法令的人是“离法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却被社会舆论誉称为“文学之士”;那些游说混饭吃的人是“牟食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却被社会舆论誉称为“有能之士”;那些玩弄智巧的人是“伪诈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却被社会舆论誉称之为“辩智之士”;那些倚仗行凶的人是“暴憿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却被社会舆论称誉为“磏勇之士”;那些隐匿奸邪之人是“当死之民”,本应受到谴责,但却被社会舆论誉称之为“任誉之士”。韩非认为这六种人都是“奸伪无益之民”,社会舆论对他们的赞誉是反常的。跟这种情况相反,那些力本务农、尊上守法、单纯朴实的人却被社会舆论所诬蔑。这也是反常的情况。本篇的后一部分,对于儒家、墨家等的主张进行了驳斥。游学之士常常劝君主“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韩非认为这是对于恩德问题的无知之谈,是奸诈和欺罔之论。他明确指出“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游学之士所说的“轻刑”,韩非认为是“乱亡之术”,他旗帜鲜明地提出治理国家应当“重刑”,因为“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
本篇还详细分析了“轻刑”的危害,指出“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所以说“轻刑”是致乱之道,必不可取。
本篇的论述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加强专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