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45:11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05页(487字)
西汉经学家董仲舒的名实观点。
他说:“名号之正,取之天地,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古人圣人,謞而效天地谓之号,鸣而命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号之为言謞而效也。
謞而效天地者为号,鸣而命者为名,名号异声而同本,皆鸣号而达天意者也。
……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
号凡而略,名详而目。目者遍辨其事也,凡者独举其大事也。
……是故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意思是说,名号都是表达天意,没有实质上的不同,所谓区别:总括一切名的叫“号”,分别细目的叫“名”,号是纲,名是目,号和名是属种关系。同时名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名包括名与号。可见名与号的意义是交叉的。
事、名、天三者的关系是,事要顺于名,名要顺于天。名被看作是表达天意的工具,就是说,名称、概念是天的意志的表现。
这是一种神秘主义的概念生成说。
董仲舒的名实观也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
例如他说:“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即皇帝名为天子,乃是天意所予,臣民应尊之如父,而尽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