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殊而理一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5:05:3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50页(509字)
王柏提出的认识方法,意谓先对具体事物中的理有所认识,然后认识万物之共同的理——天理。
语出《金华王鲁斋先生正学编》上卷,《率祖堂丛书》。程朱理学强调“理一分殊”,意谓天下万物本于一天理,万物只是天理的表现。
虽然万物各有自己的理,但万理归于一理,一理统摄万理。
“理一分殊”又包含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理一”是一般,“分殊”是个别、是具体事物。程朱强调的是“理一”,而王柏重“分殊”。
他在文中说:“理一易言也,分殊未易识也。此致知格物所以为学者工夫之最先也”。
“理一”是把握一般,是从观念上把握认识对象;“分殊”是认识具体事物,是求得具体事物之理。王柏认为,把握具体事物很重要。他说:“苟未究其分之殊,又安能识其理之一?”只要认识了世间各种事物,“于此事事物物上各见得一个太极,然后体无不具,用无不周也。异时出而从政,决不误人之天下国家,决不自误此身而负此生矣。
此分殊所以最切于学者”。意思是说如果不认识具体事物,就不能认识“理一”。认识了具体事物后,就既能把握事物的根本,又能周全处理事宜。
于国于身都有好处。所以“分殊”对学者最重要。故王柏变“理一而分殊”为“分殊而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