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术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6:05:1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94页(562字)
韩非所论君主控制臣下的七种方法。
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主之所用也七术,所察也六微。”在韩非的法治理论中,“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和法一样,术也是君主所不可或缺的“帝王之具”(《定法》)。但是,“术”也可以为奸臣所用,韩非在《八奸》即指出“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在本篇中,韩非指出了七种为国君所用的控制臣下的方法。其一是“众端参观”,即从多方面验证臣下的言行。其二是“必罚明威”,即坚决惩罚罪犯以显示君主的权威。
其三是“信赏尽能”,即遵守赏赐有功者的信用以使臣下为君主竭尽才能。
其四是“一听责下”,即分别听取臣下的陈述以督责其行动。其五是“诏疑诡使”,即君主故意传出可疑的命令并使用诡诈的手段以考察臣下是否忠诚。其六是“挟知而问”,即拿已经了解的事情询问臣下以测试臣下言行的真伪。
其七是“倒言反事”,即君主说与本意相反的话和做与实情相反的事情以刺探臣下的阴谋。在《内储说上》中,韩非曾列举大量事例来说明这七种方法的作用。
作为君主治理国家的方法,韩非还曾指出“安术有七”(《安危》),认为君主有七种可以用来使国家安定的方法,这与《内储说上》所述君主专门控制臣下的七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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