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之国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6:08:51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03页(468字)
韩非关于没有法度的国家的称谓。
出自《韩非子·八经》:“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这里的“常”,指常规、法度。韩非认为,君主尊崇臣民私下违法的行为从而分散了君主的权威,臣下则施行贿赂而动摇法制。
君主如果听之任之,就要扰乱法治。如果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诽谤。因而君主的权位就被人们看轻,法制就被官吏破坏。
这样的国家就是无常之国,即没有法度的国家。强调以法度治国,是法家学派历来的主张。
韩非提出“无常之国”的概念是从反面论证了君主实行法制的重要。韩非曾经把“常”作为固定的目标来理解,指出“有常,则羿、逢蒙以中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以为拙”(《韩非子·问辩》)。
他认为,有了固定的目标,羿和逢蒙这样的神射手即使射中五寸的靶子就算高明;如果没有固定的目标而胡乱发射,即使射中微小的东西也算是低水平。由此可见,“常”是很重要的。
韩非认为一个国家的“常”,就是它的法度。没有法度的国家就是“无常之国”,其衰亡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