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粟为赏罚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6:15:2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21页(384字)
晁错重农贵粟的主要措施之一。
《论贵粟疏》曰:“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具体做法是:“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今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要之,入粟便能拜爵除罪,便能免除兵役或赋税。其意义在于“损有余补不足……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因为凡是能入粟受爵者,必定是富有者,从他们那里取得粮食,可以供皇上享用,可以减少农民的赋税,还可以防荒备边,所以“令出而民利者也”,“塞下之粟必多矣”。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泄(流通)”,这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巩固汉王朝,也在客观上有利于农民的。生产、缴纳粮食、布帛多者,可以得赏的思想商鞅已提出,晁错继承了商鞅的这一思想,提出了“以粟为赏罚”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