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36页(279字)
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关于地方办学的诏谕。
明初,太祖认为地方学校太少,谕中书省臣:“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于是各地据此令纷纷办学。
《明史·选举志》记载:“洪武二年,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4、州3、县2。
生员之数,府学40人,州县以次减10。……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缴、山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