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48页(256字)
亦称“书塾”,是明清时期由私人经办、在民间广泛设立的初等学校,属于蒙养教育中的低级阶段。
按其设立情况,私塾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称“门馆”、“家塾”;第二种是由一族一村延师择址建馆教其子弟,称“村塾”或“族塾”;第三种是由富裕人家独自聘教师在家设馆,专门教授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称“坐馆”或“教馆”。一般每个私塾只有一个教师,以个别教学为主,进行识字教育,学生年龄不一,教材及学习年限没有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