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92页(1254字)
中国书院史上卓有成就的着名书院之一,湖湘学派弘传理学的主要基地。
地址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唐末五代,僧人智璿等在此建屋、聚书、收徒、兴学。
北宋开宝九年(976),潭州太守朱洞“因袭增拓”,创辟书院。
咸平二年(999),太守李宽扩建,规制逐渐完备。北宋后期,仿“三舍法”,以“州学生月试积分高等升湘西书院生,又分高等升岳麓书院生”(《岳麓志》),岳麓逐成为湘西地方的最高学府。南宋绍兴元年(1131)毁于兵火。乾道初,湖南安抚使刘珙重建,讲学日盛。宋末,元兵攻潭,岳麓诸生乘城共守,死者什九,书院亦毁。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重建,延祐元年(1314)再修,元末又毁。明弘治七年(1494),通判陈刚等重建。
正德四年(1509),知府吴道行毁道林寺扩建书院。嘉靖六年(1527)知府王秉良、孙存等再次扩建,规模空前。
明末又毁于战火。清顺治时恢复办学。
由于官府的重视和提倡,书院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日益严密,讲学活动异常活跃。直至清末,先后改为湖南高等学堂、湖南大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其遗址经修缮成立了岳麓书院文化研究所。1988年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宋祥符五年(1012)周式以“学行兼善”首任山长,“教授数百人”。八年,真宗召见山长周式,赐“岳麓书院”额及内府书籍。
由此称闻天下,“鼓笥登堂者相继不绝”(张栻《岳麓书院记》)。南宋乾道初,张栻主教岳麓,传衡山胡宏之学,以“造就人才,传道济民”为办学宗旨,遂成为湖湘学派的主要基地。乾道三年(1167),朱熹来院,与张栻会讲《中庸》之义,听讲者甚众,开启了闽学和湖湘学派的交流。朱、张之学遂成为岳麓学统。
绍熙五年(1194),朱熹任湖南安抚使,曾筹划更建书院,颁《朱子教条》,并于政暇讲学其中。明正德二年(1507),王守仁谪龙场,过长沙,讲其良知之说于院中。九年,陈伦首修《岳麓书院志》。嘉靖九年(1530)颁“敬一箴”及“程子四箴”于书院。
嘉靖、万历、天启间,王守仁及其弟子王乔龄等相继居此讲学,传播王学。史称“湖南正学,绝而复苏”。
崇祯间,吴道行任山长数年,“以朱张为宗”,复昌理学。崇祯十一年(1638)王夫之曾肄业于此,创“行社”。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赐书及“学达性天”额。乾隆九年(1744)赐御书“道南正脉”额,以彰其倡理学之功。清代订立了许多学规、学箴。如李文炤订《岳麓书院学规》,以立身、敦品、养性教诸生。
王文清订《岳麓书院学箴九首》及《读经六法》与《读史六法》,提倡经史之学,并以“通晓时务物理”训士。有清一代岳麓藏书日增。嘉庆末年藏书已达万余卷,同治间增至14000余卷。
光绪二十四年(1898)增加100多种“新学”图书,并刊刻图书。历任山长如李文炤、王文清、贺长龄、王先谦等,皆当时名宿。王先谦主院时,曾“以经义、治事分门,提倡新学”,“添设算学、译学”,并率诸生参与新政。
许多着名学者如魏源、曾国藩、左宗棠、唐才常等均曾在此肄业。故有“惟楚有材,于斯为盛”之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