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总产值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38: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59页(665字)
畜牧业各部门(养牛业、养猪业、养羊业、养禽业、养马业、家兔养殖业、养鹿业、养兽业、养蜂业等)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所创造的总产品。
它以货币形式表示产品价值的总和,这些产品表现为幼畜、牲畜、家禽、其他动物增加的重量(活重),以及所得到的与屠宰牲畜无关的产品。
畜牧业总产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i——饲养牲畜所得的产品(得到的幼畜和幼畜、家禽及其他农畜一年内增加的重量)的价值;
q2——饲养幼畜、育肥和放牧当年淘汰的牲畜、提高年末存栏的牲畜的肥度所得到的牲畜和家禽增重的价值;
q2——在经济地使用牲畜和家禽的过程(与屠宰无关)中所得到的畜产品(奶类、毛类、蛋类、细毛、鬃毛、蜂蜜和其他产品)的价值。
畜牧业总产品的价值,按现行实际收购价格或不变(可比)价格计算,并反映在集体农庄、国营农场、跨单位企业、农工企业和联合公司的年度决算表中。
保证增加畜牧业总产值的途径是:提高牲畜和家禽的产品率,增加牲畜总头数,有效地利用饲料,大大改进牲畜的喂养,完善育种工作,劳动机械化和采用先进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