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一体化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43: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109页(1294字)

农业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首先是与加工农业原料的工业部门进行生产-经济联系的一种崭新形式。

按其社会-经济实质,农工一体化是区域性跨部门生产联合的特殊形式,是具有特殊工艺规程、又以适当的生产集中化为基础,在技术-经济方面有着有机联系的不同部门各企业联合的特殊形式,是原始农业原料加工各阶段结合的特殊形式。它的特点是,各个环节(企业、生产单位)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和稳定的职能(工艺)联系,有共同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

农工一体化的过程,是由物质生产各个领域的工业化和一定水平的社会分工所决定的,是该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在此阶段,社会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相互有机联系的作用和意义大大增加。

农工一体化是农业与工业进行生产-经济合作的高级形式,列宁称之为以自觉运用科学和集体劳动联合为基础的工业和种植业的联合。在这里,科学共产主义奠基人的下述着名原理得到了发展,即生产协作不仅意味着力量的合并,而且产生新的社会劳动生产力,分工“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403页)。

因此,农工一体化作为社会分工的特殊形式,产生新的社会劳动生产力(А),这种新的社会劳动生产力,仅仅是一定类型的(农工的)全体工作人员所固有的,它区别于专业化生产部门-工业生产部门(б)和农业生产部门(В)劳动生产率的简单总合。

农工一体化的意义可以用下式表示:

А∑(б+В)

所以,农工一体化的过程可能有三种结果:

1.农工型全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生产力,大于一体化的专业化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之和:А>∑(б+В)。这样能够保证在加工企业和原料产地合理布局的基础上,以及由于生产周期各个阶段损失的减少而提高生产效率。

2.农工型全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等于一体化的专业化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之和:А=∑(б+В)。这证明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因而也证明在该一体化体系中缺乏合理的生产-经济联系。

3.农工型全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生产力,低于一体化的专业化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之和:А<∑(б+В)。

这种现象可能在下述情况下发生:原料资源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之间的比例失调,或者在建设大型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集中化水平不够高时,不合理地扩大了原料产区的范围。

正如苏共中央七月(1978年)全会所指出的,农工一体化的具体形式,应能保证最高的生产效率和提供最廉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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