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拖拉机总数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48: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167页(626字)

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所需要的机器总和。

根据地区的生产特点,在机器-拖拉机总数构成中,可分出成套耕种某些作物用的农业机器。按照职能用途,机器-拖拉机总数的构成分为下列几类:1.拖拉机和自走式机器;2.自走式收割机;3.拖挂的农业机器(犁、耙、中耕机、播种机、刈草机、各种非自走式收割机等);4.带有单个或一组工作机件传动装置的固定机器(净谷机、烘干机等);5.运输汽车。

机器-拖拉机总数只有在其各个组成部分数量上成比例、质量上相适时应才能有效地使用。

下述情况有助于更有效地使用机器-拖拉机总数:采用有大量配套拖挂机器的大动力拖拉机,进一步使农业技术设备规格统一,提高机组的平均日工作量。未来,在具有成套必需的农业机组和运输设备的同时,研究、试验、生产和提供新的拖拉机和汽车具有重要的意义。

拖拉机和与之配套的拖挂机器价值的比例,是保证拖拉机所需工作机的综合指标。它取决于具体企业生产的部门结构,以及为了使整个生产周期全盘机械化而对某些种类设备需要满足的程度。

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是:改善拖拉机、汽车、收割机和其他机器的利用,不允许使其过早地报废,在农业中更加广泛地推行使用技术设备的先进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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