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54: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224页(224字)
法令或合同规定的、惩罚违反履行义务(纳款和交费)期限的财政措施。
罚款的目的,在于消除违反经济合同和其他契约的现象。不按期装运产品,应交纳罚金。
例如,“全苏农业化学服务联合公司”不按期为跨单位企业和农工企业(联合公司)运送产品时,每逾期一天应交纳未运产品价值0.2%的罚金。
违约十天者,不再计算罚金,而应交纳高于罚金的违约金,其数额为产品价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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