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工作原则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54: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230页(1256字)

拟定发展社会主义公有生产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综合指标和实施完成这些指标的措施体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针。

计划工作原则的宗旨,在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生产速度、效率和工作质量。它可分为下列几个方面:

计划的党性原则——体现共产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是动员劳动者完成建立共产主义物质-技术基础,完善社会关系和造就新人、发展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等任务的手段。

苏联共产党为经济发展的每个具体阶段规定了主要任务,制定了发展的基本方针。

计划的科学依据——充分考虑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利用有科学依据的定额和标准,对技术-经济核算和平衡核算进行深入研究;严格调查科学技术进步成就、发展趋势和发展前途;广泛运用经济-数学方法,以选择具体生产单位发挥职能的、从国民经济角度来看是最合理的途径。

为了增强计划的科学依据,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决议规定,要广泛运用作为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计划有机组成部分的专项综合纲要,并加强这些纲要的目的性,以提高最终生产成果和解决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具体问题。

计划工作的连续性是由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生产过程的多变性决定的。

连续性原则之所以能得到保障,是因为当前计划是远景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远景计划又是在分析当前计划完成情况、运用科技进步成果和重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的。

计划的按比例和平衡原则——计划的各个部分应保持相互协调和统一,广泛运用实物平衡和价值平衡体系,使各种资源适当配合。

这一点也体现在综合的计划工作中。例如,农业企业和农工企业的计划,规定了发展生产、完善生产技术、本单位的社会发展问题、改善劳动和管理组织的速度和方针,规定了同必要的劳动力、物质和货币资源有联系的预定生产任务指标。

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决议指出,应当通盘考虑发展相互联系的国民经济部门和全国经济区的计划工作,保证运用先进的技术-经济定额,拟定保持平衡的计划任务的各项指标。

主要计划任务指标的指令性同生产单位的主动精神相结合,体现了经济生活中的列宁主义民主集中制原则,也是各企业和经济组织必须遵守的国家计划纪律。

经济计划的高效率和最佳性是由社会主义经营管理的最高原则所决定的,这个原则就是必须用最少的劳动力、物质和货币资源消耗,获得最大数量的高质量产品。全面考虑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经常发掘和利用内部生产潜力,广泛运用经济-数学方法选择适应某种具体条件并能获得预定效果的最佳经济方案等,对实现上述原则具有决定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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