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综合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259页(1037字)
国民经济农工综合体的主要分支。
为了生产食品,在利用土地、生物气候潜力、物质资源和劳动资源方面通过经济关系相互联系在一起的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总和。它包括:
1.为食品综合体各部门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拖拉机和农业机器制造业,畜牧业和饲料生产机器制造业,食品工业机器制造业;仓库业设备和商业设备、专门运输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的生产部门;配合饲料和微生物工业);生产性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土壤改良和水利建设);食品综合体各部门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维修企业;
2.农业(种植业和畜牧业)部门(生产轻工业企业进行初加工的农业原料的分部门和生产部门,如植棉业、麻类作物生产部门和养蚕业等除外);渔业部门(内水养鱼和捕鱼业,海洋捕捞);
3.食品工业部门。它由直接从事农业原料加工的各类分部门(磨粉碾米工业、水果蔬菜罐头工业、油脂工业、淀粉糖浆工业、制茶业、酿酒工业、奶品工业、肉品工业、葡萄酒酿造业、砂糖生产部门等)和利用初加工产品的各类分部门(通心粉工业、糖果点心工业、甜酒伏特加酒工业、啤酒工业、葡萄酒再加工工业、无酒精饮料、精制块糖和浓缩食品生产部门等),以及鱼类加工工业、制盐工业、运输业、物资-技术供应系统、商品运销网、食品零售商业和公共饮食业组成;
4。为食品综合体各部门培养干部的机构;
5。食品综合体各部门的科研、设计一实验、工艺组织和机构。
在食品工业各部门在业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绝对和相对地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的人员,是改变食品综合体结构的总的趋势。同时,生产生产资料的各工业部门以及供应、商业和运输业的在业人员数都在不断绝对和相对地增加。
食品综合体的使命是,保证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食品需求.从而促进劳动者福利的提高。
苏共二十六大通过的《苏联1981-1985年和1990年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方针》规定,尽力发展农工和食品综合体,按比例地和均衡地发展农业、为农业服务的工业部门、食品工业以及与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和加工有关的生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