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275页(1208字)
第一,按照同执行人的关系,工作时间是工作日除午休之外的全部持续时间。
它可分为:
工作的时间——工作者完成某种工作和在工作班之内进行各种劳动操作和活动的时间。它包括完成生产任务所必需的有效工作时间、生产任务中没有规定的偶然工作时间和无效工作时间。
工间休息时间——包括有细则规定的工休时间和工时损失(细则没有规定的休息)时间。
依据工作者所完成的操作过程的性质,有效工作时间可分为:
用于直接完成旨在实现该工艺过程的操作(例如,改变劳动对象的数量和质量:位置、数量、性能、形态、结构等,设备、机械和工作地点的准备与服务工作)时间;
在设备和联合机组(包括葡萄酒初酿业使用的离心粉碎机-梳刷分离器、运输工具和自卸卡车的翻料机等)旁进行有效观察以确定从事正常生产过程所必需的某种操作的时间;
为了完成生产过程所必需的某种操作的过渡时间(剪枝或收获果实时从一棵树转到另一棵树,套摘挤奶器时从一头牛转到另一头牛等)。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可分为取决于执行者的和不取决于执行者的两种。
取决于执行者的间歇时间,又分为有具体规定的同个人需要有关的工休时间和因执行者的过错(本人偶尔耽搁上班、没有正当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和迟到等)所浪费的时间。
不取决于执行者的间歇时间,又分为由于技术原因(联合机组的设备发生故障,电力不足等)、组织原因(分配任务误期,未及时提供运输工具等)和气象原因(降雨、下雪等)所损失的时间。
现行规范中没有规定的工休,是工时的浪费,它同偶然的无效工作时间一样,不计入时间定额。
第二,按照同生产过程的关系,工作时间包括用于完成生产任务的时间和损失的时间。
同完成生产任务有关的时间又分为准备和收工的工作时间、从事业务的工作时间以及为工作地点服务的工作时间。开展业务工作的时间包括从事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的时间。
依据生产工艺和工作地点的技术装备水平,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可分为看管机器、使用机器、用手开动机器、手摇机械和手工劳动的时间。
损失的时间包括:偶然的无效工作时间;由执行者造成的时间损失;由于技术原因、组织原因和气象原因损失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