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03: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12页(316字)
集体农庄的最高管理机构。
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由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召开,每年不少于4次;也可根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庄员或监察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召开。按照集体农庄示范章程的规定,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可以决定所有有关的问题。
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只有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庄员出席的情况下,才有权决定问题。
全体会议的决议应由大多数集体农庄庄员投票通过。
在不便召开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的大型集体农庄里,为解决属于大会决定的问题,可以召开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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