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75页(1606字)
生产单位内部进行经济核算相互关系的一种制度,它有助于增加产品的产量(完成的工作量),提高产品的质量,从经济上合理使用资金,使每个机构的下属部门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生产成果。
企业内部的核算,是农业企业、农工企业、生产联合公司经济核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继续。它的实质在于,把产品生产、劳动消耗、物资消耗和货币支出的计划任务,下达给企业的每一个机构下属部门。
但是,企业内部的核算与企业的经济核算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企业内部核算不包括流通领域,而只在生产领域进行。根据此种情况,企业的经济核算下属部门不是法人,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在国家银行的机构中没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和结算帐户,与国家的财政信贷系统不发生关系。
实行经济核算的各下属部门的活动,应根据经农业企业或农工企业经理、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有法律效力的企业内部核算条例进行。
组织企业内部的核算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企业(联合公司)的计划领导,要与下属部门在生产-技术上的自主权相结合。其目的在于,使下属部门既要把核算任务作为自己活动的依据,而在为完成任务采取措施时,又能表现出独立自主精神;
为实行经济核算的下属部门各单位创造同等的经济生产条件(包括土地数量、播种面积结构、牲畜产品率的构成和水平、建筑物、设备、劳动力以及其他方面的保障);
根据生产单位的劳动成果和最终达到的生产效率指标,保证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
保证生产单位对完成计划任务时在道义和物质上所承担的责任;
对下属部门的生产活动实行核算和卢布监督。
企业内部实行核算的目的是,一贯地励行节约并以主人翁态度使用生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进一步提高生产的发展速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总核算和企业内部核算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但是,在组织形式上、在拟定计划、核算和监督过程中使用的指标,又各有特点。为贯彻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核算制,要求遵守以下规则:
把生产资料固定给企业内部的下属部门,并为每一个部门确定其独立经营的范围。加入农工企业或农业企业的各生产部门,在解决调整日常生产活动的许多生产经营问题时(包括与人员分配、设备、机器和技术设备使用有关的问题),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提高计划任务的科学性和技术-经济计划与营业日历计划之间继承性的基础上,制定与物质奖励制度和物质责任制相互协调而又有区别的计划指标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
在企业内部的各生产部门之间,建立经济核算的相互关系制度,按照提供的资源和劳务,确定相互结算手续和赔偿要求手续;
为实行经济核算的所有部门的经营活动和奖励,制定必要的工作细则文件,并制定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与总经济核算制相互协调的原则。所有这些,都应在本农工企业或农业企业的企业内部核算条例中得到反映。
为了顺利贯彻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制,必须用管理生产的经济方法,预先培训干部、建立新的经营心理学气氛。
(参见农工联合公司经济核算组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