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5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12页(316字)

集体农庄的最高管理机构。

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由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召开,每年不少于4次;也可根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庄员或监察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召开。按照集体农庄示范章程的规定,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可以决定所有有关的问题。

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只有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庄员出席的情况下,才有权决定问题。

全体会议的决议应由大多数集体农庄庄员投票通过。

在不便召开集体农庄庄员全体会议的大型集体农庄里,为解决属于大会决定的问题,可以召开代表会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