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国
书籍:海洋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21:2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484页(557字)
亦称“无海岸国家”。
是被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所包围,因而没有出海口的国家。内陆国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其中以非洲国家为数最多。在海洋法中,内陆国的权利和利益主要体现在下述三个方面:①出入海洋的自由及过境自由:1921年《巴塞罗那宣言》、1958年《公海公约》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肯定了内陆国和沿海国一样享有公海自由,包括航行、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及公海上空飞越自由,有权在公海上行驶船舶并悬挂本国旗帜。为确保这类权利的行使,内陆国享有出入海洋的自由及利用一切运输工具通过过境国领土的过境自由。
②分享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资源的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内陆国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参与开发同上区域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的适当剩余部分,但应当遵守该区域有关国家制定的关于参与开发的条件和方式、生物资源的利益和养护等规定,并应当考虑到该区域所有有关国家的经济和地理情况。③勘探、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利:在这方面,内陆国享有与沿海国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有权直接参加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活动;在无歧视的基础上,有权公平分享从国际海底区域内活动取得的财政及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在国际海底区域的任何勘探和开发活动中,都要照顾到内陆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