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7页(276字)
明朝初年,布政司、按察司因为辖区广大,由布政司的佐官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司的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
这分守道、分巡道官员,称为道员。清朝乾隆年间,裁省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名称,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并且多兼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这些长官,俗称道员。清朝还设督粮道、盐法道等,清末又在各省设巡警道,劝业道,这些道的长官即道员。北洋军伐时期,即民国初,曾分一省为数道,道的长官称道尹,而不称道员。
参看《明史·职官四》、《清史稿·职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