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8页(279字)
宋朝设立的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的机关;其长官为判登闻鼓院事。
属司谏、正言。《宋史·职官志》说:“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及奇方异术,改换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先经鼓院进状;或为所抑,则诣检院。”见《宋史·职官一·登闻检院》。
宋朝的登闻鼓院是由唐朝的“登闻鼓”发展来的。唐朝在东西朝堂分置肺石和登闻鼓,有冤不能自申者,立肺石下的,左监门卫奏闻,挝登闻鼓的右监门卫奏闻。
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