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33页(217字)
官名。
唐朝国子监设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唐以后的国子监丞,均为内部事务官。明朝,国子监设绳愆厅,以监丞为其长官,参领监务,诸生有过错、廪膳不法,均纠惩。清代监丞为正七品,也是绳愆厅长官,掌颁规制,稽勤惰、均廪饩、覈支销,并书八旗教习功过。
明、清两朝的监丞,均为学监性质的官员。见《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明史·职官二·国子监》、《清史稿·职官二·国子监》,参看“国子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