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92页(260字)
1.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开设钦贤、翘材、接士三馆,为收罗人材的机关。
见《西京杂记四》。
2.唐代有昭文馆(也称弘文馆)、集贤馆、史馆三馆,为负责藏书、校书、修史的机关。
宋沿其制。
3.唐代还有弘文、崇文、国子三馆,为教育学子之所。
4.宋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为教育士子的机构。参看《旧唐书·职官志二》、《宋史·选举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