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25页(297字)
1.官名。
秦时为一郡之长,《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十三年:“任鄙为汉中守。”后为太守、郡守的简称。参看明代董说《七国考·秦职官太守》。
2.官吏试职称守。
《汉书·尹翁归传》:“(翁归)以高第入守右扶风,满岁为真。”
3.署理的意思。官阶低而所署官高叫守,官阶高而所署官低叫行。唐陈子昂《谏用刑书》署名:“将仕郎守麟台正字臣陈子昂。”见《陈伯玉集》九。
韩愈《褅祫议》首言:“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见《昌黎集十四》。此二例皆为低阶高官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