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46: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29页(610字)
官署名。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改崇政院为枢密院,改宗政使为枢密使,与宰相分掌朝政。文事出于中书,武事出于枢密。宋代枢密院掌军国机密、兵防边备戎马等政令,出纳帝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值、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等事皆掌之;与中书省分掌军政,号称二府。
其官有枢密使、知院事、枢密副使、同知院事、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等。
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辽代有北、南、汉三枢密院。
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统契丹兵马,其官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等。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其官与北枢密院同。
二院皆见《辽史·百官志一》。汉人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之政,初兼尚书省,本兵部之职。
其官与北枢密院同。见《辽史·百官志三·汉人枢密院》。
金代枢密院掌所有武备机密等事,泰和六年曾改为元帅府;其官有使、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枢密院事等。见《金史·百官一·枢密院》。元代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皆由其管;其官有副使、佥书枢密事、同知枢密院事、知院、判院等。还有行枢密院,掌一方军马。
为战时临时机构。事毕则罢。
见《元史·百官二·枢密院》。明太祖曾置行枢密院,自领之。不久即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见《明史·职官五·都督府》。参看《文献通考·职官十二·枢密院》、《续文献通考·职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