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4:08: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56页(437字)
官名。
魏置中书舍人,西晋沿置,东晋合通事、舍人为一,称中书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梁代去“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掌诏诰及呈奏之事。
北魏、北齐有舍人省,置中书舍人,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等。
隋称内史舍人,唐初沿其称,后改称中书舍人,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
宋代置中书舍人四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当制,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明代中书科有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清代内阁也置中书舍人,掌撰写记事等。顺治九年,置满洲记事官,康熙九年改记事官为中书舍人,乾隆三十七年改中书舍人为中书科,置掌印中书等。
见《通典·职官三·中书令·中书舍人》、《晋书·职官志·中书舍人》、《魏书·官氏志》、《隋书·百官上、中》、《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舍人》、《明史·职官三·中书科》、《清史稿·职官一·内阁·中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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