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华谚语大辞典》第542页(179字)
来,指送来的;去,指送去的。
意谓收了别人的礼,就等于欠下了别人的债,是终归要还的。欠下的人情,用“欠债”做比喻,意极贴切。《囍字四只口》:“韦刚定于‘五一’节结婚,俗语说,来是人情去是债。早在一个月前,肖敏就和妻子雯娟商量还礼之事。
雯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两人一合计,最少也得回送二百元,否则有损朋友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