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41: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30页(642字)

【生卒】:1527—1602

【介绍】:

原姓林,名载贽,号卓吾,福建泉州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

初任河南辉县教谕,后累官国子监博士、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他是明代中叶后的杰出思想家、文学理论家、泰州学派的后期代表人物。着有《焚书》、《续焚书》、《藏书》、《李温陵集》等。事迹附《明史》卷二二一耿定向传。

容肇祖有《李贽年谱》。

李贽出生在一个从事航海和经商的家庭,前期思想主要是受家庭和泉州当地的社会影响,形成“倔强难化”的性格,与宋明理学格格不入,恶见道学先生。

四十岁以后,以王学左派的“心”学为武器,向传统的封建道德观念公开宣战。他的学说虽然还不能完全突破封建思想体系,但他要求个性解放,否定某些传统礼教,攻击程朱理学,都是具有叛逆性的思想。

李贽因有“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等反封建反儒学的言论,被封建统治者“严拿治罪”,死于狱中。

李贽针对封建理学的虚伪和拟古的不良文风,提出了“童心说”。

他说:“夫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

”(《童心说》)他主张创作必须有真心,去假存真,表达现实生活中人的真实感情。李贽是小说评点这种特殊的批评方式的开创者之一。他的《忠义水浒传叙》是我国古代较早专论长篇小说的评论。

李贽批判了封建正统文人对通俗文学的轻视,肯定了小说戏曲文学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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