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43: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46页(594字)

【生卒】:1611—1680

【介绍】:

原名仙吕,号天徒,后半生从事专业创作时,改名渔,号笠翁,浙江兰溪人。

李渔一生可分六段:生于兰溪,出身贫寒之门;幼在如皋,长在开菜铺的小康之家;三十八九岁前在婺城,遭乱后归农学圃;三十八九岁时离开家乡,流落到杭州,开始“卖赋糊口”;四十七八岁时起,居住金陵,并携家庭戏班遨游江湖;晚年回到杭州终老。居杭州、金陵期间着作甚多,有《一家言》(包括剧论《闲情偶寄》“词曲部”、“演习部”)、《笠翁十种曲》、短篇小说总集《无声戏》、《十二楼》等。

他的《闲情偶寄》是民族戏曲理论中有代表性的、自成体系的着作。

他用自己的表达方式,论述了戏曲艺术用写意手法典型概括地反映生活的规律。他说:“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加之。

”他出色地论述了人物性格塑造问题,所谓说张三要象张三,难通融于李四。小生脚色不能操花面口吻,道姑说话不能用尼僧字面。

他提出了创造有机的完整的艺术结构整体的主张。他提倡独创,追求新奇,反对剿袭、摹仿,不喜雷同,主张写人情物理,通俗浅显,雅俗共赏。他把小说统称之为“无声戏”,把小说向戏曲靠拢,重视艺术虚构和艺术想象在小说创作中的重大作用,对古代小说理论做出了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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