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世臣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46: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67页(713字)

【生卒】:1775—1855

【介绍】:

字慎伯,安徽泾县人。

嘉庆十三年(1808)举人,一生大都以游幕、着述为事。晚年曾一度任江西新喻县知县,不久即罢归。早年擅长古文和书法,继好兵书及经济之学,是清代着名的思想家和书法家。着有《艺舟双楫》、《中衢一勺》、《管情三义》等,自编为《安吴四种》三十六卷,有同治十一年(1872)重刻本。

他是在文选派之外,反对桐城派义法说的一位经学家。由于他留心经世之学,注重社会实际问题的研究,所以,他在《与杨季子论文书》中主张“事无大小,苟能明其始卒,究其义类,皆足以成至文,不必悉本忠孝,攸关家国也”。

并认为“言事之文”和“记事之文”都是与“明道”互为依存的。反对韩、柳以来离开具体事物“门面言道”的通病,批评归有光等人的古文均染时文习气。因此,他的所谓“言事”与“记事”之文都是“明道”的说法,比桐城派所标榜的道统仅限于儒家经典着作的内容要广泛得多,批判了桐城派所谓道的偏狭,开拓了古文明道的范围。

他对于法的解释也认为“天下之事,莫不有法;法之于文也,尤精而严”。

“所谓法者,精而至博,严而至通”。强调神明变化之法,既反对模拟,又反对脱离作品内容实际,追求“退之尚异之旨”的标新立异。

要求以作品实际内容的需要为指归,没有固定不变的陈法可守。他在《再与杨季子书》中指出:“秦、汉之文,莫不洞达骀宕,刿目怵心;……以此为师,方为善择。”把法的变化和运用都以能否明白晓畅,生动有力地表达其思想内容为转移,较桐城派拘泥于归有光和方苞之法是一个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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