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02: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302页(672字)

汉代的乐府

两汉所谓乐府是指音乐机关,乐即音乐,府即官府。乐府一名,最早见于汉初,惠帝时有“乐府令”。

一般认为,汉武帝时设立专署乐府机关,汉乐府的任务,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制成曲谱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还要采集民歌,配乐演唱。

汉书·礼乐志》说:“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所谓采诗,即采集民歌。《汉书·艺文志》:“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到了魏晋六朝将乐府所唱的诗,汉人原叫歌诗的也叫“乐府”。于是,乐府便由机关名称一变而为一种诗体的名称。《文心雕·乐府》篇“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据《汉书·艺文志》所载篇目,西汉乐府民歌有一百三十八首,但现存的只有五、六十首。最早记录的是沈约的《宋书·乐志》。后收入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

汉乐府有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四类。郊庙歌辞是为统治者祭祀所作的乐歌。

民歌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杂曲三类中,相和歌辞中尤多。《宋书·乐志》记载,这些歌辞都是“汉世街陌谣讴”。

汉乐府民歌广泛地反映了人民疾苦,揭露了战争的残酷,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汉乐府民歌在艺术形式上,有抒情、说理、叙事各种方式,以叙事为主。它语言朴素自然;形式自由而多样;描写人物性格常运用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汉乐府民歌继承并发展了周代民歌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在深刻地反映社会生活和人民的思想感情方面,在艺术手法上,对后世文人诗歌创作如曹操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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